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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湖州市委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服务湖州高质量赶超发展的意见》(湖委发〔2020〕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湖州市中心医院实际,现将2023年第三批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博士研究生共5名。招引岗位、人数、专业等要求详见《2023年浙江省湖州市中心医院第三批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需求计划表》。
二、引进对象要求与引进条件
(一)引进对象要求
1.引进对象为博士研究生。
2.报考人员为优秀博士研究生的,经湖州市中心医院和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同意,可不受本公告计划的限制。
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15日前取得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博士研究生须于2023年12月15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证明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二)引进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自愿履行医疗卫生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
3.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责任心强;
4.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5.身体健康;
6.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23日以后出生);
7.湖州市(含区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8.符合引进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2月15日期间有效,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为止,并依据拟聘人员情况分批在指定网站公布。
2.报名方式:网络或现场报名。网络报名时,请应聘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将报名表(附件2)、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本人及户主页)、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扫描件以压缩包的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标题须注明“湖州市中心医院+2023年第三批博士研究生应聘”,压缩包统一命名为“湖州市中心医院+引进岗位+姓名”。现场报名时,请应聘人员将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至湖州市中心医院组织人事部门(地址:浙江省湖州市三环北路1558号湖州市中心医院1号楼4楼组织人事部)。
(二)资格审查
湖州市中心医院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分批确定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并组织考核。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可报专业由湖州市中心医院根据引进岗位特点结合《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海外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由湖州市中心医院和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
(三)考核
采取面试答辩的形式进行考核,重在考察应聘人员的自我认知、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考核评分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不满70分的为不合格,不再列为体检、考察对象。考核由湖州市中心医院和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实施并负责解释。具体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检
依据考核成绩,按各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五)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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