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咨询】浙江省医疗招考QQ群:371062928|医疗公众号:浙江卫生系统考试
浙江医疗招考公告|网课班级|面授班级|学历提升|资格证类培训
(五)聘用
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应与前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因工作需要,在聘用期内需服从岗位调剂。
其他有关事项
1.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扰乱报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他人隐瞒事实,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或影响考察结论的;
(4)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通过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方式进行作弊,影响体检结论的;
(5)攻击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扰乱公开招聘秩序的;
(6)招聘结果公布后,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诽谤,恶意举报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7)有其他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2.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3.本次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均在以下公众号公布:嵊州市三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请应聘者关注公众号后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招聘信息中未尽事宜,由嵊州市三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有关规定解释。咨询电话:0575-83592089(嵊州市三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建办)。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