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卫健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提前招聘高层次医疗人才和2024届医药优秀毕业生16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
2、年龄要求在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放宽至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户籍要求详见公告(附件1),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限户籍。
(二)具体条件
1、招聘岗位详见《乐清市卫健系统提前招聘高层次医疗人才和2024届医药卫生类优秀毕业生岗位需求表》(附件1)
2、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①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
②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执行期内人员;
③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④现役军人、乐清市卫健系统在编人员、已取得乐清市卫健系统录(聘)用资格人员(含未确定岗位的农村社区医生定向委培生)、原乐清市卫健系统在编人员离(辞)职未满5年(因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依法服兵役除外);
⑤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⑥《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聘)用人选情形之一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⑦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符合《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中“两个同等对待”(即“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的人员可按上述招聘对象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二、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符合岗位要求对象需通过以下途径报名(择一即可):
1.高校现场报名。
温州医科大学招聘会,时间:2024年3月30日,地点:温州医科大学现场招聘会指定报名摊位;
以上专场的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各学校官网。
2.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8日9时—2024年3月30日17时
招聘岗位面向博士研究生的投递时间可延长至2024年11月1日。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3月18日9时—2024年4月3日17时
报名网址:http://rcpj.zjyxjl.org.cn(浙江省医学考试综合管理系统)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网络报名请依据提示提供扫描件;现场报名需如实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2),同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籍确认时间截止公告发布之日;以生源地(指参加高考时户籍在温州)条件报名的考生,须提供高考后户籍迁出底册。
②近期免冠二寸证件彩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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