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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杭州市临安区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3-2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体检日前确认不参加体检的,可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规定(试行)》执行,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核实考察人选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以及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法。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四)公示及聘用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发布公告同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或本人书面申请放弃考察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在2年内不得报考杭州市临安区事业编制公开招聘考试;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或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报考岗位所需学历证书的、其他未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自考、成教、电大和网络教育等国家承认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以上情况均不再递补。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健康局和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3.杭州市临安区正式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4.杭州市临安区医学定向委培生报考对应的《定向委培生1》和《定向委培生2》,报考其他岗位无效。

5.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执行。

7.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及要求均发布在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www.linan.gov.cn)登录网站首页下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部门公开信息,找到“区卫生健康局”-人事信息,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8.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对所报考岗位不明事宜可以具体咨询所报考单位(具体联系电话详见附件)。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招考录用办法。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15757700667

政策咨询电话:0571—89541945、89541949

监督电话:0571—89541948、89541307

附件:2024年杭州市临安区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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