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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察主要了解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情况,思想品德和能力素质等综合情况,参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
(五)公示、聘用
各单位根据面试、考核、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本单位网站或公众号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均为纳入事业编制(报备员额)人员,与各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相关说明
应届毕业生应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除招聘岗位所列相关要求外,须符合义卫【2016】123号、义政发【2020】18号等相关引才文件要求,符合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重点人才和青年骨干等引才条件的,可按义政发【2020】18号等相关文件享受相应引才政策。具体要求可咨询各招聘单位。
三、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由各招聘单位在本单位网站或公众号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义乌市卫生健康局反映,联系电话:0579-85258121。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各招聘单位人事科室咨询(详见附件1)。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义乌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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