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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凭 2024 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材料到各招聘单位设摊位处公开报名,进行资格审核, 每人限报 1 个岗位,填写《南湖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 2 份,并提供近期同底一寸照片 2 张。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贯彻至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必须真实,提供虚假资料信息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
( 二 ) 考试
按照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三 ) 体检与考察
面试后,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 1∶1 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考察由区卫健局组织,用人单位具体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人员不得递补)。
( 四 ) 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在南湖区委区政府网站公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 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 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毕业证书(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 2024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者需同时提供学位证书) 、报到证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不再递补确定。普通高校毕业生,需在报到后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它事项
(1)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 ( 浙人才〔2007〕184 号 ) 第三十条规定: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 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招聘事项时,遇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 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湖区卫生健康局解释。
(4)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均在中国南湖区委区政府网站( http://www.nanhu.gov.cn/ ) 公布,请注意关注。
咨询电话:0573-82838369。
附件:
嘉兴市南湖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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