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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求,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永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永委办发〔2007〕79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医学类工作人员9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以及资历等其他条件;
(五)本科生年龄要求在1994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要求在1989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的人员、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1979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永嘉县定向培养生、永嘉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3.已与永嘉县医疗卫生单位签订就业意向书和就业协议书的人员;
4.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5.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医学类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研究生专业参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与职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招聘单位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查。
(三)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4年4月28日。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4月29日9:00—2024年5月3日17:00
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网址:https://www.zjwjrc.com/,唯一指定报名网站),进入网站后点击“人才招聘——考生登入”。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注册个人真实信息,选择“公开招聘”,完善个人信息后,进行“选择岗位”报名,仅注册未选择岗位或更改个人信息未重新选择岗位的均视为无效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由于个人信息填写时的附件上传是必填项,故请各位考生在填写个人信息时,还需上传以下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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