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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医学类工作人员公告(97人)

2024-04-29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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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公布后,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因各种原因自动放弃的,其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永嘉公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对象公示之日起,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备注栏所列的用人单位有两家及以上的,由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用人单位(遇笔试成绩同分的,以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的,以医学类职称高者优先;如亦相同,则由考生抽签决定)。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

县外事业人员须于体检名单公布之后三个月内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聘用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任,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周年(不包含全省统一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四、其他告知事项

(一)本公告公示期自2024年4月19日起至4月28日止。考生对招聘单位的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4月24日前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书面意见。县卫生健康局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4月25日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增补意见。

(二)按照永嘉县人才政策相关精神,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三)户籍要求为“永嘉县”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永嘉县户籍的人员;户籍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落户时间截至2024年4月28日为止,除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为户籍不限的报考人员之外,其他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时间等具体情况并如实填写。

(四)招聘资格条件中所列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及执业医师证书上的执业范围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五)永嘉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永嘉县人民医院)、永嘉县中医医院医共体总院(永嘉县中医医院)、永嘉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永嘉县人民医院<妇女儿童分院>)招聘使用事业编制报备员额。

(六)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七)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八)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考生应对自己所填报的信息、提供的资料和承诺的事项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信息,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

(九)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十)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十一)本次招聘其他信息将发布在永嘉公务网(网址:http://www.yj.gov.cn),请及时登录查询。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嘉县卫生健康局、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永嘉县卫生健康局(0577-57677616)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7-67951821)

附件1:2024年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医学类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2024年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医学类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永嘉县卫生健康局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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