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医院公告栏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录用,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以下情况取消录用资格,可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择取总成绩最高者进行递补。
1.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或试用期内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考察后不宜录用(放弃)的、体检不合格(放弃)的;
3.已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
杭州市萧山区第一人民医院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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