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咨询】浙江省医疗招考QQ群:371062928|医疗公众号:浙江卫生系统考试
浙江医疗招考公告|网课班级|面授班级|学历提升|资格证类培训
1.博士研究生岗位
考试采用业务考核方式,满分100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与岗位的匹配度。业务考核成绩为总成绩,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2.其余岗位
考试分为业务考核、面试两部分,其中业务考核采用笔试的形式。满分均为100分,分别以40%、60%计入总成绩。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不足此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参加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3.资格复审
面试前(博士研究生岗位为业务考核前),金华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医学中心)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携带以下材料: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现为金华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书。
国(境)外学历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非博士研究生岗位总成绩相等的,以业务考核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四)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医学中心)网站(http://www.jhzxyy.cn)、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jinhua.gov.cn/)、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jinhua.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
1.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和各种规定保险。
2.拟聘用人员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或在拟聘用公示前放弃的,由金华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医学中心)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递补须在拟聘用公示前完成,公示后一律不再递补。
3.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取消聘用资格: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博士研究生未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未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的;或在校期间受过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两个同等对待”人员未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的。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由金华市中心医院和金华市妇幼保健院具体组织实施,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指导。
2.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579-82556050(金华市中心医院组织人事部)、
0579-89168169(金华市妇幼保健院党建工作部)。
监督电话:0579-82553366(金华市中心医院纪检监察室)、
0579-89168170(金华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