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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有关规定,南浔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
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通过国民教育序列的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可按社会人员报考。上述人员须于2024年6月12日之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6月12日之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需同时取得相应的学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自愿履行医疗卫生岗位职责,品行端正;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5.本次公开招聘所涉及到的工作经验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4年6月12日;
6.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即1988年6月2日至2006年6月2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取得卫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按浙人社发〔2013〕197号文件执行;
7.生源及户籍不限;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南浔区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已择优签约人员、2024届毕业的南浔区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定向委培生;
(2)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有关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4年6月12日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计划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和相关要求详见《南浔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日9时—6月12日16时。
2.报名网址方式: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
3.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6月12日前,报名系统将每日公布报考比例不足1:3或超过1:8的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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