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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工作由桐乡市桐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自主择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多个学校的岗位根据入围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选择派遣学校,每人只有一次选择机会,且只能选择一个单位岗位,直到公布的岗位择满为止。如果入围应聘人员放弃择校,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四)体检、考察。
入围体检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另行公告)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本次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浙江桐乡人才网(https://www.zjtxrcw.com)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
本次招聘的聘用人员均纳入编外合同人员管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和桐乡市桐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桐乡市桐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劳务派遣形式分配至相应医疗卫生单位工作,待遇为年薪8万元(含五险一金及福利),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对不能按时报到的,视作放弃。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由桐乡市桐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桐乡市卫生健康局全程指导和监督。
咨询电话:
桐乡市洲泉镇中心卫生院:0573-88903892;
桐乡市第三人民医院:0573-89393555;
梧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573-88039964;
崇福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573-88418701.
监督电话:0573-89396839、89396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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