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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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年乐清市卫健系统提前招聘148人

2024-11-01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7日9时—2024年11月18日17时

招聘岗位面向博士研究生的报名时间可延长至2025年11月1日。

报名网址:http://rcpj.zjyxjl.org.cn(浙江省医学考试综合管理系统)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网络报名请依据提示提供扫描件;现场报名需如实填写报名表(附件4),同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生源地户籍报名的考生,须提供高考后户籍迁出底册。

(2)近期免冠二寸证件彩照一张。

(3)2025届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学校未核发就业协议书的,可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证明(模板参考附件5或学校官方盖章的成绩文件)、“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证书、奖学金证书以及其他荣誉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两个同等对待”对象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

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之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期间出入国(境)记录、研究生课程原件及复印件。博士研究生相应证书根据情况可延迟到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1月7日9时—2024年11月19日17时。

1.所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1)现场报名的,资格初审结果由所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通过邮件回复;(2)网络报名的,报名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2.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温馨提醒:报名时间结束后审核不通过的,将不再予以改报,请报考人员注意时间节点,提前报名。

3.面向2025届医疗卫生类优秀毕业生岗位按不超过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一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紧缺岗位招聘计划数2人及以上的,如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数不足3:1的可按2: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此类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将于2024年11月20日在乐清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2024年11月21日9:00-15:00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自动放弃改报处理。

四、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一)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岗位代码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入围人员(博士研究生岗位入围人员除外)须于规定时间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意向书(时间由各用人单位另行通知),未签人员视为放弃入围资格,其空缺资格在同一岗位代码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70分)予以递补。如遇同一岗位内最后一名成绩同分的,则以下列顺序确定入围对象:(1)学历高者优先(2)毕业年份早者优先。以上均相同的,需另行加试。

(二)选岗岗位根据报考岗位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单向选择聘用单位(选岗岗位见附件2)。

六、体检、考核

(一)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乐清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公布后相应岗位不再予以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体检工作由市卫健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市卫健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七、公示、聘用

(一)考核通过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其档案由市卫健局存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乐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对确定的聘用对象按照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7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年限)。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如未取得相应执业(或从业)资格证书的,须自聘用之日起3年内取得;逾期未能取得,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为维护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学位等各类证书(证明)的人员或隐瞒等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乐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健康乐清JKYQ”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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