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220号),经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我院提前招聘优秀毕业生4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五)具有医学类相关专业的基本素质和实践操作能力,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英语等级等条件。
(六)所有岗位年龄要求:本科学历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平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3.已与平阳县卫生健康单位签订就业意向书和就业协议书的人员;
4.原与平阳县卫生健康局签订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协议,解除协议后未满约定不可报考期限的人员;
5.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6.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八)报考岗位代码P15-P20的考生,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双一流”(国家“一流大学”及“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下同)高校毕业生;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一批或一段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3.大学本科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获得一次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两次校级三等奖学金(每学年限计一次);
4.综合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校同专业前50%的本科毕业生。
(九)符合《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中“两个同等对待”(即“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的人员可按上述招聘对象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5年平阳县人民医院提前招聘优秀毕业生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平阳人才网”(http://www.pyxrc.com)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第一场温州医科大学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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