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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类考试招考公告|浙江省各类考试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1)请使用电脑端浏览器登陆系统,注册后,填写个人报名信息,选择应聘岗位,可用关键词查找应聘岗位名称,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2)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须填写完整,与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上描述一致。应聘岗位专业有二级学科方向要求的需提交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简历一同上传。
(3)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并明确是否服从岗位调剂。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应聘者可更改报考岗位;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变更报考岗位,请考虑成熟后填报。在报名期间,未通过初审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请上传简历附件。
(5)应聘者须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或蓄意隐瞒者,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资格初审工作在医院招聘平台同步进行。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通过医院招聘平台反馈。请应聘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逾期将不能修改相关信息和重新报名。
本次招聘计划中的紧缺岗位或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组织招聘;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核减相应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确认
医院将在官网“人才招聘”栏公布报名有关情况和安排,并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号,向报名人员确认应聘资格。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工作根据医院实际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详见医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通知。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不安排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2门,包括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英语(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各按50%计入笔试成绩。采取闭卷方式,每门考试时间为1.5小时,共3小时,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各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其中本科临床护理、麻醉护士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人数不足入围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可通过医院官网查询是否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
应聘者须在指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提供简历2份、身份证、大学至今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就读专业、入学时间、毕业时间等相关证明材料)、就读学校出具的政审意见、执医资格、规培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提供工作证明或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等。已发表的学术论文须提供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其中SCI期刊收录论文须提供收录证明原件和论文首页(首页无作者信息的需再附作者信息页);已被杂志社接收但未发表的SCI收录论文须提供杂志社来往邮件截图、中文翻译说明。应聘者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医院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测评应聘者的基本职业素质、实践经验以及对医院的认同度、招聘岗位的匹配度、处理业务能力、行为方式、情绪反应等因素。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若有岗位招聘计划未落实的,且专业、资格等条件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批次其他岗位尚有可用人选的,结合应聘人员考试情况、本人意愿等情况,经面试专家组集体讨论同意,可以跨岗位调剂。
4、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综合成绩,各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考试入围人员。
(三)体检、考察
对考试入围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具体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体检由医院统一安排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或不配合考察工作的,视作自动放弃。医院可视情况安排考察对象在用人部门进行为期2-4周的实习,实习期考核情况作为考察工作重要组成部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我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院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可按该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序进行递补。递补安排以适合开展下一环节(阶段)工作安排为前提,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情况研究决定。
2、新招聘录用在医师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在首签聘用合同五年之内未能完成以下条件之一的,聘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1)考取并就读博士,且发表(含录用)IF≥3.0的SCI论著2篇,或者且发表(含录用)二区的SCI论著2篇,或者且发表(含录用)IF≥5.0的SCI论著1篇;(2)以第一负责人身份成功获批国家级项目1项。
3、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或应届毕业生到期仍不具备报到条件的,我院可不保留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2025年12月31日前)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我院可不保留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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