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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疗招考公告|浙江医疗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被聘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不低于3年的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扰乱报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他人隐瞒事实,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或影响考察结论的;
4、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通过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方式进行作弊,影响体检结论的;
5、攻击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或网上报名系统,扰乱公开招聘秩序的;
6、招聘结果公布后,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诽谤,恶意举报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7、有其它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二)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计算到2018年4月9日止。工作经历指全日制工作的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见习等经历不作工作经历计算;
(三)成人教育学历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业资格等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4月9日;
(四)在专业对口的情况下,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可作为专业相关工作经历(医技岗位除外);
(五)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其他学历报名,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8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单位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予录用;
(六)考生需完成全部考试科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七)要求为“**以上”的,均含**,即**及以上;“**以下”也同理;
(八)招聘等相关信息可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xyc.gov.cn)和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xychrss.gov.cn)查询;
(九)报考医技岗位的考生聘用上岗后,拟从事临床工作的临床、口腔、中医等医学专业毕业生,将按照《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原则上招录人员首期聘用合同不低于5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不低于6年),聘用期内不允许调动和报考其他单位。新招录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连续3年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或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招聘计划表中除医技岗位外的岗位均属综合岗位;
(十一)政策咨询电话:0575-88376465,88317036。
2018年越城区第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计划表.xls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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