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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江丽水市人民医院赴丽水学院招聘护理人员公告(50人)

2018-11-1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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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丽水市人民医院赴丽水学院公开招聘护理人员50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人民医院是丽水市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招聘人数

学历/学位

所需专业

要求

临床护理

专业技术

50

本科/学士

护理学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1月25日及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毕业,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市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ls-hospital.com/)。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25日上午8:30至10:00。

2.报名地点:丽水学院东校区教学楼12E栋(医学与健康学院中瑞教学区)206教室。

3.资格审查:

报名考试人员请携带:

(1)《丽水市人民医院本科护理招聘报名表》(附件),报名表贴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报名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历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

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核临床护理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等, 考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考试时间:2018年11月2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丽水学院东校区教学楼12E栋(医学与健康学院中瑞教学区)208教室。面试请准备简历7份。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考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丽水市人民医院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设最低服务期限,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丽水市人民医院共同组织实施。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丽水市人民医院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本公告由丽水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2780166 0578-2780031。


附件:丽水市人民医院本科护理招聘报名表.doc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人民医院

2018年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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