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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卫生系统赴浙江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5人)

2018-12-03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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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疗招考公告浙江医疗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卫生事业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及相关规定,现就南湖区卫生系统赴浙江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届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取得学历的人员,须在2018年12月8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本科、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8日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实施公开招聘。

(一)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8日(星期六)9:30-16:00,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田径场(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0日—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地点:嘉兴市南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803室(南湖区湘溪路22号,南湖区第二行政中心)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3、社会人员需提供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南湖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见附件2)一份,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贯彻至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

采用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视现场报名情况安排。(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与考察

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由区卫计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五)公示、聘用

公示。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南湖门户网站(http://xxgk.nanhu.gov.cn/web28/site/col/col1792/index.html)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核、公示环节中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的,根据招聘计划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确定聘用人选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提供虚假资料信息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所报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一致。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3.聘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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