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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中医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要求,经过初试、复试等环节,确定以下人员为第二批体检、考核对象。现将第二批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并公示七天。(见附件)
具体体检安排公布如下:
入围体检人员请于1月23日上午8:30到9:30至医院湖滨院区行政楼(门诊楼对面长城资产大楼)4楼人力资源部上交相关签约材料并参加体检。审核通过后领取体检券,凭体检券及身份证原件至医院体检中心(仁和路10号)参加体检。
注:体检仅在上午进行,请应聘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如确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致电人力资源部告知。
一、需上交签约材料如下:
应届毕业生上交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三方就业协议书原件。请将毕业生个人信息部分填写完整,务必签字。并在备注栏填写:一方解除协议不当或违反本协议条款规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
三方协议如需我院邮寄,请领取邮寄单后扫码填写寄件人/收件人信息(寄件人信息请填写:杭州市上城区邮电路23号长城资产大楼421浙江省中医院人力资源部),填写完成后将寄件单连同三方协议书原件一并上交。
3.就业推荐表原件。
4.成绩单原件。
注:应届毕业生如无三方协议将不保留岗位,如需保留岗位,需签订意向协议及预支违约金后方可办理入职体检。
非应届毕业生上交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预支违约金收据。非应届毕业生需到行政中心四楼财务部“出纳处”预支违约金10000元并签订协议,预支违约金将在正式入职一个月之内退还。没带现金者,可转账。账号信息如下:
账号名称:浙江省中医院
账号:3300 1616 3350 5000 9050
支行名称:建行杭州之江支行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二、体检要求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三、体检具体注意事项
(一)本次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
(二)体检前一天的晚饭应清淡饮食,勿饮酒,勿加餐。检查当天早晨应禁食、禁水。(空腹)
(三)留尿应留取中断尿(即先排一点尿后,再留尿)。
(四)女性月经期不宜留尿,应在月经干净3天以后留尿。
(五)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六)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聘用。
(七)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进行一次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应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要求的个人负担。
(八)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服从组织,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体检考生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迟到。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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