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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陕西省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2019-03-0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2、资格复审:通过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携带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复审。

  2019年毕业生请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学籍验证报告、资格证(或通过的成绩单)、规培证明,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原件及复印件。

  往届生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规培证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应聘同一岗位的要形成竞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一般不能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我院根据各专业报名情况及实际需要,决定是否取消报考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博士不参加笔试,直接进行专业面试)。

  1、笔试 总分100分。

  重点考核与所报岗位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等内容。不指定教材。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需求与笔试人数为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 总分100分。

  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于参加面试不足比例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30%+面试成绩X70%,成绩保留小数点两位。同一岗位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名,按照1:1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按照总成绩排名次序予以递补。体检标准除某些岗位特殊性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试行)标准》执行。

  3、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排名次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医院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于短时间内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医院对公示期后无异议的应聘人员上报省卫计委、省人社厅核准备案后予以录用,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相关手续。

  (七)试用期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1、本次招聘由陕西省人民医院具体组织实施,医院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省人社厅、省卫计委全程指导并监督。

  2、本次招聘工作的进展安排、通知等相关事宜在医院网站公布,不再电话通知。

  3、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一旦发现违纪违规情况,将严肃处理。

  六、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中需要提交的学籍验证报告和学历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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