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咨询】浙江省医疗招考QQ群:371062928|医疗公众号:医疗卫生公考服务在线
浙江医疗招考公告|浙江医疗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进行缴费确认,未按规定时限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缴费标准:50元/科(浙价费〔2018〕21号)。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岗位,酌情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指标。核减或取消的招聘指标将在海曙区卫生健康局网上予以公布。
拟取消岗位中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若符合其他招聘岗位要求的,可在公布取消指标之日(含)起2个工作日内向海曙区卫生健康局提出书面改报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改报申请的视作放弃改报。因指标取消且无法改报或放弃改报的人员将统一退还报名费。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9年4月18日09:00—4月20日9:30。
已确认完成缴费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一)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为2019年4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必须同时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内容为各岗位专业知识,其中海曙区第二医院编码员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二)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指标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遇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一般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在海曙区卫生健康局官方网站上公布。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区卫生健康局组织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所需携带资料:
①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的须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有执业资格的须提供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单位证明、劳动合同原件、社保缴费证明及复印件;⑥其它需要证明的材料及复印件(按各招聘职位要求提供)。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考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面试对象在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向区卫生健康局提交不参加资格复审书面确认书的,可在该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递补。
(五)成绩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面试和考试综合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海曙区卫生健康局官方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