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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

2019-04-26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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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时间初定2019年5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必须同时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科目一门,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考试内容主要为各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

(二)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最终招聘指标数的3倍确定面试名单(其中招聘指标15名及以上的按指标数的2倍确定),岗位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岗位要求为硕研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江北区卫生健康局组织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社会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六、面试

(一)主要测评应试者口头表达、反应、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内容为公共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面试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二)面试实施2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向江北区卫生健康局书面确定不参加面试的,该岗位面试空缺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七、体检

面试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数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再相同,进行加试(直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相同者进行加试)。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考察

考察对象在体检合格者中确定,考察工作由江北区卫生健康局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九、公示、录用

(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宁波江北区人民政府(区卫生计生局)(http://www.nbjb.gov.cn/art/2018/1/11/art_111982_5792481.html)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如经调查核实确有影响录用问题的人员,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的学历证书(学历、学位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弄虚作假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将审核考生个人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人员档案资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由于体检和考察等原因造成拟录用人员空缺的,由江北区卫生健康局会商江北区人力社保局决定是否在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

十、报名及其他要求

本次招考录用工作咨询电话:江北区卫生健康局,0574-89187652,传真:89187624。

为保证招考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电话:0574-89184622。

本简章由江北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附件1:2019年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0426定).xls

附件2:附件2:工作经历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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