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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疗招考公告|浙江医疗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报名后不可更改。报名后由相关部门组织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形式采取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和结构化面试内容,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依据面试成绩,再按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并列,另加测试题。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出现名额空缺,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对象,并通过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示7天。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凭相关证书办理编外人员聘用手续,公示结束后如有拟录用人员自动放弃,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录用资格,并且不再递补。录用后由各乡镇卫生院分配到相应岗位。
四、纪律与监督
(一)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长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2-6024358.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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