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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兰溪市市委办等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8-07-1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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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疗招考公告浙江医疗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三、笔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笔试科目:1、兰溪市电子政务办公室网络维护岗位笔试科目2门,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20%。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2、其他事业单位的岗位笔试课目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3、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卫技岗位为公共卫生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市直三所医疗机构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卫生计生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其他岗位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携带2B铅笔及黑色水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为2018年8月11日。

四、报考市直三所医疗机构量化考核

对报考市直三所医疗机构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卫生计生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以兰卫生〔2017〕81号文件为依据进行量化考核,量化考核分占综合成绩的20%。考核内容由学历情况、职称情况、工作经历、奖惩情况等4项组成,具体为:

1、学历情况(10分)

招聘基础条件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须具有相关执业资格或职称。

以最高学历计算,不重复计分,双学历不累计,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博士研究生10分,硕士研究生8分,本科5分,大专3分。

2、职称情况(30分)

获得中级技术职称加30分、初级职称(师级)加20分、初级职称(士级)加15分。须提供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当年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及职称考试,在当年面向社会招聘考试报名前成绩已公布,并确认已通过合格线的,可从网上打印出分数,提供合格线证明,经报名审核通过后可作职称加分。

 3、工作经历(40分)

 获得中级技术职称后每年加5分、获得初级职称(师级)每年加4分、获得初级职称(士级)每年加3分。

 工作年限加分最高40分,按职称证书取得时间开始计算,在当年面向社会招聘考试报名前仅成绩公布,主管单位未下文的,仍按原级职称条件计分。职称不足一年的按职称获取实际月份的比例核分。

 4、奖惩情况(20分)

(1)荣获县(市)级、地(市)级、省级、国家级党委(政府)表彰的先进个人者称号的,分别每次加2分、4分、6分、8分。

(2)荣获地(市)级、省级、国家级卫计行政主管部门先进个人者荣誉称号的,分别每次加2分、4分、8分。

(3)在校荣获县(市)级、地(市)级、省级、国家级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先进个人者称号的,分别每次加2分、4分、6分、8分。

(4)县(市级)卫计行政主管部门和院(校)表彰先进不加分。

(5)受过党纪、政纪处分1次,每次扣10分。

获得多项荣誉的,可累计计分,最多限20分;参加各项竞赛类活动授予的奖励及荣誉不纳入计分。受到表彰的各类先进加分须提供相关文件或荣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荣获表彰时间认定以相关文件或荣誉证书时间为准。时间认定起止时间以当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时间止,向前推5年时间内。

对报考市直三所医疗机构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卫生计生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学历情况、职称情况、工作经历、奖惩情况等4项的材料复印件,于8月15日前寄到报考单位的人事科。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地点对入围面试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复审不合格的,相应职位不再递补。

入围面试人员携带《报名信息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对报考市直三所医疗机构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卫生计生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学历情况、职称情况、工作经历、奖惩情况等4项的材料。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面试

综合基础知识和公共卫生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按照参考总人数淘汰5%的人数比例,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1、兰溪市电子政务办公室网络维护岗位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综合后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2、报考市直三所医疗机构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卫生计生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笔试成绩和量化考核成绩综合后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职位计划数3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3、其他岗位的人员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招聘职位计划数3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将在兰溪人才网上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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