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部分岗位)、专业技术资格(部分岗位)证书电子版各1份,原件面试时提交审核;
3、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相关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留学证明电子版各1份。
以上报名材料将作为资格复核和综合评价的主要依据,须详细、认真、如实提供。任何时候若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人员工作单位为本委招商服务中心,聘任人员与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聘任期三年,其中试用期半年。年薪标准为30-45万人民币,具体待遇根据聘任岗位和聘任人员资历由本委人力资源局与被聘任人员进行协商。
本公告及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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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2018年招聘海内外报名表.doc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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