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及考核合格后,将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即可与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八、其他事项
1、年龄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8年10月13日),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2、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半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录用人员待遇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本考试简章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厦门市口腔医院解释。
附件:
附件1:厦门市口腔医院2018年补充辅助岗位人员需求信息表(2018年9月).xlsx(1).xlsx
附件2:厦门市口腔医院补充辅助岗位报名表.xls(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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