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我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新权路29号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人事处
邮编:350001
联系电话:0591-83325049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医科大学和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共同组织实施。医大、协和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6218345(协和医院监审处);0591-22862537(福建医科大学监审处)、0591-22862960(福建医科大学人事处)。
原标题: 2018年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二)
附件:
2018年度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应聘报名表aaa.doc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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