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材料应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①-⑥顺序装订成册,未按要求准备相关报名材料的,不予受理。
申请人应确保提交材料及报名信息真实有效,录取后应提供相应佐证或验真材料,如以虚假材料及信息报名的,一经发现医院及派遣单位有权随时取消录用资格或认定劳动合同无效。
四、面试
我院将对应聘者的简历进行初步筛选,择优通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或低于1:1比例参加面试的,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五、体检与考核
1、体检。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文件的要求,具体检测方法由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2、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或暂住证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证明》及所在居委会出具《婚育证明》等材料。并由派遣单位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核。
六、办理录用手续
1、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官方网站公示7日。拟录用人员须于公示期满后提供办理录用手续的完整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2、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由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根据有关规定,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本次招聘的辅助岗位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合同。
3、本次招聘的辅助岗位工作人员人事及户籍关系调转手续,由派遣公司按规定办理。
七、其他事项
1、年龄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2、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格证书的,须在报名时提供有效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3、录用人员待遇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本招聘简章仅适用于本院人才派遣岗位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医院解释。
附件: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医院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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