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聘用
体检及考核合格后,将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即可与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九、其他事项
1、全日制普通教育2019届毕业生可持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报名,但须于2019年7月30日前取得并能提供学历(位)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2、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本简章如无特别说明,须在报名截止日(2019年1月4日)前(含报名截止日)取得。已于报名截止日前通过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考试(或评审等)但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须在参加面试前,提供有效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证明。
3、年龄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9年1月4日),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4、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半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5、录用人员待遇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本考试简章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厦门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解释。
附件:
附件1:厦门市妇幼保健院辅助岗位人员需求信息表(2018年12月).xls
厦门市妇幼保健院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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