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录程序
经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合格后择优录取,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以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录取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薪酬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含单位与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由区财政保障,年人均7.5万元。
五、其他事项
(一)发现招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过程中,如有人员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政审或出现不合格情况,所空缺名额,根据相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体检费用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四)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件复印件不予退还;
(五)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报名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提前申领“温州健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进入相关招聘环节,在招聘各环节中自觉服从现场疫情防控管理。来自国(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因由旅行管制或隔离要求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正常缺考。如隐瞒情况擅自参加招聘各环节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
(六)未尽事宜由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负责解释。
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
2023年1月4日
咨询电话:
400-108-1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