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3年江省湖州市南浔区择优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公告(30名)
2023-04-28
章靖菲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结合南浔区教育发展实际,决定择优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南浔区2023年择优招聘优秀教育人才30名。岗位计划数、专业要求及开考比例详见《南浔区2023年择优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1、2022、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第一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要求本科为师范类或研究生为教育方向,不限户籍。

第二类:36所A类“双一流”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限户籍。

第三类:浙江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要求专业为师范类,不限户籍。

第四类:浙江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要求专业为师范类,限湖州市户籍或湖州市生源地(户籍所在地以2023年4月27日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含参公)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且2023年4月27日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

3.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的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条件

以上招聘对象中,第一类和第二类招聘对象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第三、四类招聘对象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还需符合“资格条件”中的一项。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

2.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五官端正,身心健康,语言表达能力强,书写清晰美观,且体检符合要求;

4.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基本对口,且具有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3届毕业生可持有相应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免试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申报语文学科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5.年龄要求:大学本科生在28周岁及以下(1994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在32周岁及以下(1990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

(二)资格条件(以下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1.学习期间获得过校(院)综合荣誉称号(具体指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共产党员等);

2.学习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院)级综合三等及以上奖学金1次及以上(综合奖学金次数均按学年计算,学期奖学金按1/2计);

3.学习期间担任过校(院)学团组织领导职务或部门负责人(具体指校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正副部长;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正部长;校社管会主席、副主席、各部正副部长;院社管会主席、副主席、各部正部长;校团委委员、各部正副部长;院团委委员、各部正部长)或班级主要干部(具体指班长、党团支部书记)连续1年及以上;

4.学习期间参加过普通高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且获得过省级三等奖或校(院)级二等奖及以上。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2日9:00—17:00。



咨询电话:

400-108-1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