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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5人)

2023-08-1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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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类考试招考公告浙江省各类考试历年真题32学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龙港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招录司法雇员的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检察院共同下发的《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以及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办法(试行)》《浙江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管理办法(试行)》,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现将2023年度龙港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从事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工作。

二、招录人数

本次计划招录司法雇员5名,递补3名(详见附件1)。

三、招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温州市户籍(以2023年8月1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7年8月18日至2005年8月17日期间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情形的。

四、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8月17日—8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龙港市人民检察院(龙港市站港大道601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按照招录公告的要求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以供审查,审查结果当场告知)。

4.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龙港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详见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二)笔试与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和综合常识等,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笔试时间为8月26日。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8月24日,领取地点为龙港市人民检察院。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录和递补总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人数未达到1:2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进入)。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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