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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第三期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14名)

2023-10-2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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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选人渠道,优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敢闯敢干、善作善成、两勤两专、纪律严明、勇争一流”的衢江铁军队伍,经研究,决定再次组织实施2023年衢江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范围对象

(一)本次选调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计划1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8名,具体职(岗)位和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选调公务员职位面向衢江区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登记的公务员;非参公的其他事业单位选调岗位面向衢江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教育系统教育机构和卫健系统医疗机构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除试用期不定等次外);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符合选调职(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5.本次选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验)的要求,统一计算到2023年10月29日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本次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三年,受过党纪政务(纪)处分;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政策规定,不愿高职低聘或转聘的;

6.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公务员或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工作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其他单位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含试用期)的;

7.存在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选调信息通过衢江区政府网(http://www.qjq.gov.cn/col/col1389659/index.html)“公告公示”栏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通过浙政钉进行报名,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及原件照片发给选调单位的工作人员并电话联系确认。每位报名者限报考一个职(岗)位。因个人原因弃考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其两年内参加各类选调的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2.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8日17:00止。

3.报名者需提供材料:报名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自行下载)、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和职(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一寸免冠近照2张。报名者须先取得单位同意报考意见(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三)资格审核

组织人事部门会同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按选调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1:3的比例开考。不足1:3比例的职(岗)位,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酌情研定是否相应核减(核销)选调计划数。核销选调计划职(岗)位的报考者,可按要求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对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将以电话和浙政钉的方式通知参加资格复审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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