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法院司法雇员招录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上级法院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法官从事庭前准备、案件审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执行事务和其他综合类事务。
二、招录人数
男性3名,女性2名,详见职位表。
三、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三)永嘉县户籍(以2024年9月23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已在永嘉县人民法院工作的编外审判辅助人员不受此限制)
(四)年满18 周岁,大专学历年龄不超过28 周岁,本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2 周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超过35 周岁(截至2024年9月23日);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薪酬待遇
年薪酬待遇按永嘉县核定的标准并结合本院司法雇员等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五、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4日至9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永嘉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永嘉县南城街道县前路485号)。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永嘉县人民法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后现场报名。
4.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
(1)《永嘉人民法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资格初审: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
(二)考试及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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