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龙泉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2024-10-15
于帅

根据《市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龙泉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龙泉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招聘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15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所需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龙泉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

(六)报考人员须在报考前(2024年10月17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留学人员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www.cscse.edu.cn)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截至2024年10月17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七)报考人员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考: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7.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8.其他不符合报考的情形。

(八)除第(七)条情形外,报考人员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考审判执行辅助人员岗位(岗位代码:06-08)、驾驶员岗位(岗位代码:09):

1.本人、父母或配偶有未了结的执行案件;2.有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情形的。

(九)除第(七)条情形外,报考人员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考司法雇员岗位(岗位代码:10-11):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本次招聘的公告、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统一在龙泉市政府网(http://www.longquan.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7日9:00-10月23日17:00

报名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tyzpwb/)。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三)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10月17日9:00-10月23日17:30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资格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4年10月17日9:00-10月23日17:00)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结束后,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自接到通知起8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考。

(四)技能测试



咨询电话:

400-108-1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