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浙江省淳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9名)
2025-04-13
枯草鱼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为合格或不宜聘用为事业人员,应在考察期内做出。考察结论仅作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淳安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以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2025年毕业的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及2025年毕业的留学人员不能在2025年9月30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报考所需学历学位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以及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被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且均不再递补。

八、注意事项

1.有关招聘政策和考试成绩、资格复审公告、面试公告、拟聘用人员公示等相关招聘信息可查阅“淳安县政府门户网站”(www.qdh.gov.cn)。

2.截至2025年4月16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3.已在外地落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淳安生源历届毕业生,须提供户口簿迁出登记记录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的本人户口信息材料。

4.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5.资格审查环节贯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情形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6.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

本公告由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1-89601315。

附件1.2025年淳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2025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x

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9日




咨询电话:

400-108-1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