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外用工实行劳务代理制,年薪约6.1万元(含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上岗试用,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5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二年,表现优秀的第三年可续签合同。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2.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产生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后方可办理录用手续。
3.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19年7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用。
点击下载>>>
咨询电话:
400-108-1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