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人员被录用后,由杭州萧山绿色智造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期3年,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录用后,工资待遇参照开发区国有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五、其他
招聘相关事项均公布在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kaifaqu.xiaoshan.gov.cn/),请考生及时关注。
附件:
1、2021年杭州萧山绿色智造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聘需求表.xls
杭州萧山绿色智造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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