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具体考试考核形式。
(四)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放弃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按确定体检人员办法进行递补。
(七)公示、聘用
1.经考察合格的,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在接受聘用前须与原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2.薪酬待遇根据任职公司薪酬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
3.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自主离职,可由同岗位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次一名的考生依次递补。
4.为确保招聘质量,经研究,岗位确无合适人选的,可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四、招聘工作的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永康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579-8926020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各招聘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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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24日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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