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
当前位置:

2023年杭州市拱墅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8-29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推进杭州市拱墅区国有企业人员队伍建设,配强国有企业人力资源,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国有企业人才队伍。现根据实际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拱墅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31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咨询电话等信息详见《2023年杭州市拱墅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任何刑事、治安、党纪、政务处分,未作为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在惩戒期内,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技能要求;

(五)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时间截止至2023年9月8日;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出生年月应在1987年9月8日及以后。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参考《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并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六)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地点:杭州市拱墅区茂德巷158号一楼大厅,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无停车位提供,建议绿色出行。

2、报名时间:2023年9月8日—9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

3、报名要求: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两个岗位及以上无效),报考者可在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ongshu.gov.cn/)上下载《报名登记表》(附件3)进行填写后一式一份现场提供给招聘单位。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交的佐证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学位验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同时需提供有效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相关资历证明等能说明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2张。

5、正式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到3:1及以上时,进入笔试程序。不足3:1时,招聘岗位相应核减计划或取消招聘,并在拱墅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应自接到取消招聘岗位计划通知起12小时内另选岗位进行报名,逾期未改报名的,视作放弃改报名和考试。

(二)资格审查

1、由招聘单位现场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的人员,应说明理由。报名成功并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允许再次改报。

2、杭州市户籍范围指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含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以2023年9月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并包含在杭高校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杭州市生源的非在杭高校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

3、本次招聘部分岗位专项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体包含以下对象:①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②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如在报名当天前暂未拿到毕业证书的,可先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学校公章)和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在读证明。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含学位要求学士)的岗位。

本次招聘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均应为国家承认学历,学历、学位证书均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也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未能如期取得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5、部分岗位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和单位出具的《个人工作资历证明》(附件4)等能证明相关工作经历的材料;部分岗位有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部分招聘岗位有“中共党员”要求的,须提供所属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附件5)。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6、报考时现役军人、具有公务员、事业身份人员和国企身份人员须征得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7、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8、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并查实应聘者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 1
  •  
  • 2
  •  
  • 3
  •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立即咨询

预约可免费观看直播

免费网课

面授班级

    历年真题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