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化工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综合管理人员的公告
2023-09-22
施进

(五)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因书面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酌情决定是否递补,递补参照体检环节执行。

(六)公示及聘用

1.聘用:根据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波人才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由用人单位通知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办理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并取得解除劳动人事关系证明。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一般为公示结束后1个日历月内)或未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作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凡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予以解聘。

2.补聘:未按时办理聘用手续(或未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弄虚作假、不服从工作统一安排等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是否补聘由用人单位酌情决定,拟补聘对象按照该招聘岗位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并在相应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

咨询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徐老师   0574-8929318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

附件:招聘报名表.docx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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