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台州市属国企联合招聘(第一批)台州市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管理)企业招聘工作人员(25名)
2024-05-27
雷军

1.岗位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相结合的,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折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2.岗位考试形式为直接面试的,成绩满分为100分,折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四)资格复审

须笔试的岗位,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面试前,先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不再列入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应提供报名所需资料(材料、证明、证件)等原件及相应复印件一份。

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须笔试的岗位,从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届时在台州市国资委、相关企业等相关网站公布。

(五)面试

面试开始前24小时以内,应聘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如某一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均不合格,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六)成绩发布

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台州市国资委、相关企业等相关网站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1.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

根据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对象。如遇总成绩相等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后开展考察,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或背景调查等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开展,及时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或其他考察组认为必要提供的佐证资料。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拟聘用的重要依据。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台州市国资委、相关企业等相关网站公布。

1.公示期满后,未收到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在收到拟聘用通知后并于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8月31日(含)前提供报考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原件及其他材料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资格。

(九)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等产生的空缺名额,我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决定递补,递补人选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后续流程同上。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相关规定,与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参与招聘。凡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附件)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须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其他证件(证明)或电子照片一律不得当作有效身份证件。无法出具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参加笔试时,还必须同时携带纸制准考证。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我公司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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