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试总成绩(综合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遇考试总成绩同分的,依次以笔试成绩、综合评价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全部相同,则另行加试。
3.公开选调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遇考试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亦相同,另行加试。
以上体检对象名单将在鹿城公务网公布。
(六)体检、考核
体检工作由区财政局(区国资办)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企业或区财政局(区国资办)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体检、考核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该空缺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体检、考核环节递补均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鹿城公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调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调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调动)手续。拟聘用(选调)对象须在公示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办理聘用(调动)手续所需材料;公示期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形导致不能聘用,或通过公示可以聘用、但不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该空缺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由区财政局(区国资办)对递补人员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考核,并按程序进行公示。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鹿城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签订《劳动合同书》。
五、其他告知事项
(一)户籍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及生源地为温州市各县(市、区)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截止到2024年10月31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二)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三)除2024年应届毕业生外,其他普通高校在校生不得报考。现役军人不得报考。未满服务期的定向生、委培生不得报考。
(四)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本次公开招聘公布的《考试纪律》执行。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区财政局(区国资办)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七)咨询电话:区财政局(区国资办)0577-88359696;区退役军人事务局:0577-88661033;区国资经营集团:0577-88682775;区工业发展集团:0577-88181569;区城市发展集团:0577-88659189;区文旅传媒集团:0577-88801163,白鹿传媒公司:0577-88036681;区大承公司:0577-88350835。
附件:1.2024年鹿城区区属国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24年鹿城区区属国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
3.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4.区管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参加公开招考预报告表
5.退役士兵个人档案评分表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8.公开选调笔试大纲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咨询电话:
400-108-1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