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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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下半年宁波海曙区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公告

2018-09-19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5.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9.与网报同一底版的2寸免冠照片4张,其中两张请事先粘贴在《申请表》上,另两张在现场确认时交上。

四、集中体检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须参加在指定医院集中进行的体检(其中一项为X光胸片)。

体检表格在现场确认时发放。集中体检时间、地点在现场确认时书面通知。体检报告由认定机构统一领取,申请人无需前往医院领取体检报告。

  五、咨询电话

海曙区教育局:87328053、87291890

 

 附件: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doc

 

 

                        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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