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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下半年杭州市江干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第1号)

2018-09-21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和《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2018年下半年杭州市江干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杭州市江干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杭州市江干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

2.凡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户籍在我区或人事档案在我区的申请人,均可向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3.根据教育部规定,2018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的方法进行。我区受理教师资格申请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网上申报阶段:

9月27日—10月11日,申请人登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请务必详细准确,许可决定书、教师资格证书将通过邮寄送达,并由本人签收)。报名表中的现场确认点必须填写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

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为工作日7:00-24:00

第二阶段为政策咨询、现场确认及接受申请阶段:

1、10月15日,政策咨询。申请人如有政策疑问,可至我江干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也可电话咨询),确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10月17日,体检。申请人自行前往浙大校医院华家池分院(凤起东路省武警总队对面,江干区凯旋路258号)进行体检。体检时间为上午7:30-10:00。

3、10月25-26日对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接受申请。由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材料审核并接受申请,明确受理意见。申请人请加入QQ群:江干高中教师认定(QQ号655938681)便于咨询沟通,提高办事效率。

10月29 -30日对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接受申请。由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材料审核并接受申请,明确受理意见。申请人请加入QQ群:江干中小幼教师认定(QQ号:829604227)便于咨询沟通,提高办事效率。

  4、有关教师资格种类、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资格认定申请、资格认定程序等具体政策,可向江干区教师资格认定受理点咨询,也可到江干教育网“网上办事”中的“办事指南”栏目查询。

  5、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的通知、认定的结果等事项将通过QQ群、江干区政府网(www.jianggan.gov.cn)或江干教育(http://www.jianggan.gov.cn/col/col1364685/index.html)通知、公告或公示的形式发布。请申请人务必注意浏览江干教育信息网的有关信息,了解自己的申请进程情况。

江干区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点(受理点):江干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江干区凤起东路888号(运河东路200号),新达城大厦二楼83-84号窗口。

公交车:乘坐k19、9、126路至“运新花苑”下车可到.

公共自行车:运河东路公共自行车租赁点。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45—17:15

联系(咨询)电话:28251928   28958068

附件:2018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妥善保管个人密码及报名号,以便查询个人信息及修改信息(网报结束后个人信息将无法修改)。(申请人注意:个人信息填写完毕后,须点击“提交”,系统将提示“注册成功”,注册完毕。)

二、政策咨询、现场确认及接受申请的时间、地点

1.政策咨询:10月15日(正常上班时间),申请人如有政策疑问可至现场确认点咨询(也可电话咨询),确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体检:10月17日,申请人自行前往浙大校医院华家池分院(凤起东路省武警总队对面,江干区凯旋路258号)进行体检。体检时间为上午7:30-10:00。(逾期将不再安排体检)
 3.现场确认、接受申请:10月25-26日(正常上班时间),对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至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材料,确认点审核材料,明确受理意见。

10月29-30日(正常上班时间)对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至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材料,确认点审核材料,明确受理意见。

三、现场确认申请人携带资料

(一)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的申请人携带资料

(1)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暂无年限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正反两面均需复印);

(2)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份(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自发证之日期起3年内有效);

(3)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原件(户籍不在杭州的申请人提供);

(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注册提交成功后,重新登录即可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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