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中下载);
(6)小2寸照片一式四张(必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其中二张粘贴在申请表上、一张粘贴在体检表上);
(7)体检表一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中下载)。
(二) 未参加全国统考的师范类毕业生申请人携带资料(限2011年及以前入学且未取得过教师资格证书人员)
(1)身份证、学历证书(如研究生学历随带本科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暂无年限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正反两面均需复印);)
(2)毕业成绩单、教育教学实习表、师范生证明各一份(成绩表、实习表须由档案管理部门注明复印自原件,并加盖公章;1999年及以后入学的高等教育师范生须提供师范生证明,证明要求:如申请人属浙江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证明;属浙江省以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师范处或学生处出具证明);
(3)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原件(户籍不在杭州的申请人提供);
(4)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相关证明;
(5)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注册提交成功后,重新登录即可打印);
(6)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中下载);
(7)小2寸照片一式四张(必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其中二张粘贴在申请表上、一张粘贴在体检表上);
(8)体检表一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中下载)。
四、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通过杭州教育网(网址www.hzedu.gov.cn)进行公示或告知,公示时间在12月5日左右。请申请人务必注意浏览杭州教育网的公示或告知,了解自己的申请情况,我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五、申请人需参加相关体检全部项目(如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
六、如出现报错确认点、认定机构等情况,更改截止日期为各确认点体检前一个工作日。
七、所提供表格、复印材料纸张规格为A4大小。
八、其它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粘好照片、空腹,按规定时间携带身份证到指定地点体检,过时不补。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请去人事档案管理单位(部门)或户籍所在地填写、盖公章。
3.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交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 已获教师资格证书者,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一申请人同一年内不得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同一人不能申请同一层次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并在两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底页“备注”栏中填上所获证书类别、学科和证书号。申请高一级教师资格者,按现有条件重新申请认定。
5.现场确认尽量由申请人本人前往办理,如果申请人确实不能亲自前往办理,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必须提交申请人签名的委托书,委托书内应注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的关系、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及委托事项,同时还须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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