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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类考试招考公告|浙江省各类考试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管理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成立于2018年2月,由宁波市人民政府和浙江大学合作创办,宁波市政府负责投资建设,浙江大学负责办学管理,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注: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20 年 10 月 27 日 9:00 时至 10 月 29 日 16:00 时。 报考者登陆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0 年 10 月 30 日 9:00 时至 11 月 3 日 16:00 时。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0 年 11 月 4 日 9:00 时至 11 月 4 日 16:00 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 1 天内完成。
4、缴费确认
时间:2020 年 11 月 5 日 9:00 时至 11 月 9 日 16:00 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 元/科/人(浙价费〔2018〕21 号)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 3:1, 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 3:1 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 1 个的予以取消)。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具体时间将在“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网站(http://nb.zju.edu.cn/)、宁波人才网另行公告,请予关注。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报名入口”,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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