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德清县教育局择优招聘事业编制高中教师42人
2024-02-29
贾帅鑫

2.面试:普通高中岗位和中职文化课岗位采用微型课、面谈等方式进行,中职体育、中职专业课采用微型课、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微型课、技能测试和面谈满分各为100分,每项合格分70分,若有一项低于合格分,则不予录用。

3.预签约:根据考核总成绩(普通高中岗位和中职文化课岗位:笔试40%+微型课40%+面谈20%;中职体育、中职专业课:笔试40%+微型课30%+技能测试30%),按招聘岗位数1:1择优确定预签约对象。若考核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微型课成绩次序排位高的在前。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怀孕不能完成体检程序的,则推迟体检、考察,待公示无异议后,再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资格保留1年。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德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2024年8月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湖州市技师学院聘用人员使用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解聘。聘用后服务期限须满5年,未满5年不得调离德清县教育系统。

五、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由县教育局会同招聘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县人社局、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参与监督。招聘学校要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考核方案,规范操作程序,严肃招聘纪律。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3.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招聘录用资格,并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自愿放弃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4.2024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5.已就业或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拟录用人员由本人负责处理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或聘用关系。

6.本公告由德清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7.咨询电话:德清县教育局 0572-8367916、8063783。

附件:2024年德清县择优招聘高中教师计划

德清县教育局 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8日




咨询电话:

400-108-1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