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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华东师范大学附属龙港高级中学面向全国招聘优秀教师(9人)

2024-07-19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为加强华东师范大学附属龙港高级中学(龙港市科技高中)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层次结构,提高师资队伍整体水平,更好地培养拔尖人才,打造龙港教育质量新高地,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招聘优秀教师共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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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资格条件

具有事业编制的在职教师,荣获省教坛新秀、设区市教坛新秀、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县(市区)名师、名班主任,县(市、区)教坛新秀、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或相当于上述层次人才。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起开始报名,截止至2024年7月26日。

2.报名材料及报名方式:

个人报名材料制作成PDF格式文档,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岗位+姓名+职称+毕业学校(PDF格式),具体见附件1、2.报名材料上传邮箱:lgsshsyjzp2@163.com

(二)资格审核和面谈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组织人员对应聘对象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和面谈的人员确定为拟参加综合考核对象。

(三)综合考核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成立招引工作评审专家组,统一组织择优遴选。综合考核内容为面试答辩(40%)、上课考核(试课60%)二项。

(四)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按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综合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参考《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五)公示、聘用

1.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应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3.引进人员与华东师范大学附属龙港高级中学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合同期限6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招引前引进人员为全额事业编制的,可按规定交流至本市其他学校工作。提前离职的,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享受待遇

(一)薪资待遇。原则上按照《龙港市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特别优秀的,报龙港市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事一议。

(二)职称聘任。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职称聘任按相关规定予以聘任。

(三)家属安排。若配偶在机关或者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按照有关规定交流到相应的工作单位。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以享受人才优待政策。

(四)人才待遇

①配售配租住房。以最新《温州市人才分类目录》为准,向符合条件的A类人才赠送一套141m²-190m²配售型人才住房;向符合条件的BC类、DE类、F1类人才,分别配售140m²、120m²、90m²人才住房,购房价格分别为备案价的50%、60%、70%,向ABC类人才免费配租120m²人才住房;向符合条件的DE类、F类人才分别配租90m²、40m²人才住房,租金为评估价的30%,累计不超过5年。AB类人才可全额申请公积金贷款,CD类和博士人才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可上浮50%。具体根据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办法和配套细则实施。

②租房补贴。以最新《温州市人才分类目录》为准,向全职引进,目前无住房的人才发放租房补贴,A类人才“一事一议”,BC类、DE类、F类人才分别按每人每年5万元、3万元、1万元的标准发放,累计不超过5年。

③对新全职引进的第一、二、三类人才,经考核合格,分别给予人才安家补助150万元、50万元、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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