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其他说明
(一)引进优秀教师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人事关系接转及聘用等手续。如人事关系接转确有难度的,经龙港市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辞职后,由市委组织部、市社会事业局负责重新建立人事关系(温州市各县市区相关教师需经当地县级教育局同意调动或辞职)。
(二)对民办学校具有事业编制的在岗教师,凡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通过人才考核及招引程序,予以全职引进到我市公办学校工作,并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同等人才优惠政策。
(三)新拟聘人员服务期不少于6年(含试用期)。
(四)报名者应对自己所填报和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资格,或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引纪律的,将取消资格。对已引进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五)本次招引未尽事宜,由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会同龙港市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机关党委0577-59911863
咨询电话: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人事科0577-59911872
附件:
附件1.龙港市2024年面向全国招聘优秀教师报名表.docx
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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